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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调岗未必违法 
 日期:2016/3/11  阅读次数: 2506  来源: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  
 
 

陈田运律师
    律师在工作中经常接到劳动者咨询,因为种种原因,其所就职的公司对其进行单方面调岗,问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救济途径。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对岗位有明确约定或者劳动者在固定岗位工作年限较久的情况下,公司没有重大理由进行单方面调岗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单方面调岗是否一定违法,答案也是否定的,只要公司符合相关规定,有合理理由,是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的。
 
■案情回放
   王某于2012年6月到某汽车客运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4年5月1日王某在车辆驾驶途中,突然身体不适,后经医院治疗确诊为高血压,医生建议其休息并出具疾病证明书。王某病休结束回单位后,客运公司提出调岗方案,王某未同意,客运公司以其不服从分配为由,于2014年6月15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王某为赔偿金事宜,于2014年8月10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客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委查明:王某于2014年4月突发高血压,病假结束回原岗位工作,开了一天车后经单位医务室测量其血压仍偏高。客运公司获知该情况后认为王某的身体状况对驾车有重大安全隐患,与王某协商拟调整其从事调度工作,劳动强度低于原岗位并承诺不降低其工资待遇,让其身体进行休息及恢复。王某不同意,客运公司又提出让其从事内勤工作等岗位调整方案,王某还是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王某对单位提出的岗位调整方案均不同意,消极对抗,无故缺勤。2014年5月12日客运公司向工会征求意见,2014年6月15日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认为,客运公司从安全生产角度调整林某驾驶员岗位工作,目的是让王某身体进行调整,王某不服从安排拒绝上班。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认为客运公司解除王某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对王某主张的赔偿金请求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劳动者的岗位?
 
■专家点评
   当前实际用工过程中,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的现象比较常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协商变更和法定变更的情形。
用人单位对于职工的工作岗位安排有一定的自主权,《劳动合同法》对单位如何处理患病职工也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王某作为驾驶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特殊,身患高血压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有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考虑到安全生产及林某健康因素,与其沟通并提供岗位调整方案,并没有违反诚信原则。劳动者对此有异议的,应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而不可消极对抗,私自缺勤,否则可能承担因自身无故缺勤而导致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
   但是,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说明,避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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