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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能当然全部继承其父母财产吗? 
 日期:2016/3/25  阅读次数: 2501  来源: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  
 
 

焦王琪律师
    这几天,一则普法长帖在网上热传--《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网帖讲述了杭州姑娘小丽遭遇的难题: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
   那么,这个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呢?
   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小丽为独生女,房屋为父母婚内共同财产,其父去世之时,其家庭成员包括小丽、小丽母亲以及小丽奶奶。而且小丽父亲兄弟姐妹共四人。小丽父亲的去世,产生了第一次财产继承,之后,小丽奶奶去世产生了第二次财产继承,小丽母亲去世产生了第三次财产继承。
作为独生女的小丽是否当然全部继承的其父母的财产?在普通老百姓的心里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但从法律上分析,问题随之而来。
   在此新闻事件中主要涉及到法律知识包括以下几点:一、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或按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还包括代位继承人。
    经过计算得出结果,在三次继承之后,小丽实际得到的房屋份额为7/8,而不是全部。
    新闻中关注的焦点就是家庭财产的自然延续遇到法律层面的问题,律师认为,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解决。最简易的方式莫过于以遗嘱方式确定财产继承,当然如果在财产发生继承之时能及时对财产信息进行产权变更也不会出现多次继承的现象出现。具体到小丽的事情中,律师建议,小丽可与拥有该房屋继承权的亲戚进行协商,其他权利人将份额赠与小丽或书面形式放弃相应继承即可。如果这种方式不能达成一致,那只有出钱购买财产份额或者产权登记为多个权利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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