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房东李某把89方的毛坯房出租给张某,合同约定租期为五年,由张某自行装修入住。一年后李某因资金紧张,把此房卖给胡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后胡某要求张某限期腾房,张某要求续租,为此双方产生纠纷。胡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张某限期腾房。
案件结果
双方自愿调解,由胡某与张某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律师认为:
在该案例中,承租人张某提出要求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胡某无权要求承租人张某限期腾房,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张某支付租金,因为,胡某在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收益权。
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