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调研座谈会在萧山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祖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国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来自区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省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与有关行业代表,就餐饮消费、房地产消费、汽车消费、金融消费、预收款消费、医疗美容服务、营利性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网购消费、快递消费、航班延误、其他消费行为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我所徐锋律师作为律师代表之一参加了本次调研座谈会,徐锋律师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草案中的相关条款,提出了其对该修订草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