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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顺势而为,激励时间的安排 
 日期:2020/4/17  阅读次数: 1004  来源:陈洁涛律师团队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clear: both; min-height: 1em;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Helvetica Neue",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UI", "Microsoft YaHei", Arial, sans-serif; font-size: 17px; letter-spacing: 0.544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32px; line-height: 25.5px;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三)参考同行业其他企业

同理,同行业其他企业的设置也是参考的一大要素,股权激励的一大作用即在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只有企业的方案具有足够的竞争力,才能够吸引足够优秀的人才共同助力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在参考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激励安排,还可以从中吸取他们的经验教训,取长补短,使得激励更具科学性。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激励时间的安排,我们始终应把握当下、放眼未来,根据企业的行业特性、发展阶段,制定科学、切合的战略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参考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安排,利用专业的期限设置统筹安排,从而促进激励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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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股权激励二三事

2.谋定后动,激励前的尽调

3.因人制宜,激励对象的选择

4.统筹规划,激励数量的确定    

5.利器善事,激励模式的选择

6.事半功倍,股权价格的确定

7.顺势而为,激励时间的安排

8.因地制宜,持股方式的设计

9.临机制变,KPI和动态股权

10.一别两宽,退出机制的明晰

11.机制取胜,配套制度的完善

 一、企业常见之困惑


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企业咨询与股权激励时间安排相关的问题:

  • 企业现在适合开展股权激励吗?

  • 处于什么发展阶段开展股权激励最为适宜?

  • 激励周期安排多久比较合适?

  • 锁定期、行权期都指代什么意思?

  • ……    

二、来者可追——股权激励任何时候都可以开始


关于企业何时开展股权激励最为适宜,我们的答案是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开展股权激励,从来没有所谓最好的时机,只有最为专业、贴切的方案设计。过往不可及,来者犹可追,只要企业提出了股权激励相关问题,就说明在实践过程中企业事实上已经出现了进行激励的需求,那么无论企业现在处于发展的何种阶段,都可以因时制宜、顺势而为,选择当下最为合适的激励模式、确定激励价格等等系统性地促成目的的实现。


根据需求选择期限设置


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对于专业性具有颇高的要求,其中之一即是在时间安排中,存在很多期限设置的专业名词,企业和激励对象如果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可能在理解上会存在偏差,就需要律师通过宣讲进行解释,并在条款设计中加以明晰表述,方能消除歧义,在适用的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因此我们现选取一些常见的期限设置名词进行解释,在了解了大致涵义之后,企业则可在后续实践中根据具体需求结合激励模式等综合选取。

  • 等待期和行权期 

主要针对期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被授予期权后在等待期内需完成预先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待行权期,则可以选择是否以约定的价格购买相应的期权。


  • 禁售期 

禁售期也即锁定期,指激励对象在一个特定的期间内不可处理所持股权的约定。

  • 限售期

指禁售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出售所持有的股权,但数量受到一定的限制。


永恒的问题——考量的维度


对于时间的安排离不开维度的考量,企业往往会关心整个激励周期的长短,是安排一年、三年还是更长的时间?采用期权模式下,行权期安排在什么时候比较合适?采用期股模式下,是否有必要设置禁售期,如果有必要,应该设置多久?这些问题归根究底与我们在激励的其他各个环节所思考的要素是一致的,必须始终围绕着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激励对象的主观心理最终得出决策。


(一)以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基础

如前所述,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股权激励,激励目的的实现与否,关键在于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专业性。

基于此,必须考虑企业自身的行业特性,不同的行业如传统制造企业、软件开发企业、船舶运输企业,他们的回款周期显然是不一致的,必须立足于行业自身运转的周期,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进行设计。

同时,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过程中,律师所做的不仅仅是针对企业现状的调查,更在于协助企业提升自我认知、完善未来发展之规划。在安排激励时间时,企业必然要整理、提供自己近几年的业绩目标、战略目标实现的时间筹划等等,设定了目标方有实现目标之期限规划。

 

(二)充分考虑激励对象的主观性

此外,股权激励并非是单纯的要求员工完成考核目标并据此进行薪酬分配,其始终追寻的莫过于发挥人的作用,调动激励对象的主人翁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基于这种双向的关系,在安排时间时也必须从博弈论的视角充分考虑激励对象对每一个设置的可能反应,从而使得激励效果落到实处。

例如如果没有禁售期的设置,激励对象取得股权之后,即可进行转让获利,这样可能会促使激励对象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长期利益,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等待期的设置则不能太久,如果目标显然难以实现,对于激励对象的信心是一种巨大的打击,而如果目标轻而易举就能实现,则难以达到激励之目的,奖励的性质远高于激励,因此实践中通常将等待期设置在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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