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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湖说案】一起寻衅滋事案的成功无罪辩护 
 日期:2016/2/15  阅读次数: 1629  来源: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  
 
 

傅春萍律师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总是尽最大努力在法律框架内为被告人争取最大权益,其中当以成功的无罪辩护最有挑战性,但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无罪辩护成功率低也是事实,因此一个成功的无罪辩护往往综合了被告人自身的坚持,辩护人的敏锐判断、机智应变,法庭的公正裁决等诸多因素。前段时间,笔者也成功办理了一个无罪辩护案件,并为当事人申请到了国家赔偿,在此与大家一起分享此案例,也期望得到建议与指正。

20146月初,周某(化名)的妻子找到傅春萍律师,希望傅律师为其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丈夫周某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在核实身份,听取周某家属所知晓的案情简单介绍后,辩护人第一时间接受周某家属的委托,并在第一时间办妥手续前往萧山看守所会见周某。在与周某的数次会见之后,辩护人大致了解了案情,判断此案并不复杂,是由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因斗气追逐,后由几名犯罪被告人通过电话纠集一起后拦截被害者所乘车辆并对车上人员殴打,致使两名被害人受伤的一个犯罪事实。但周某在公安机关始终坚称自己并未参与车辆追逐,也并未参与殴打过程,事发时根本不在现场,只是在案发之后再受犯罪被告人李某(化名)邀请坐车路过案发现场并驻足观看了几分钟现场即行离开。听完周某的供述和辩解,辩护人最初是感到较为疑惑,因为类似有众人参加的寻衅滋事类犯罪,涉案嫌犯往往会辩解自己未参与斗殴或者所起的作用相对较轻,很少有被告人会辩解自己不在案发现场,因类似案件即使是在相关监控缺失的前提之下往往人证较多,说自己不在现场很容易会被推翻,但因当时无法看到其他被告人的供述以及相关刑事证据,故辩护人一时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只能等到阅卷后再做罪轻辩还是无罪辩的法律判断。

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随即第一时间仔细阅卷,审阅侦查机关的相关证据,辩护人注意到除了周某提到的李某(被告人之一)以及证人马某(化名)的证言之外,其余被告人、证人均未能准确说明和指认事发时周某出现在案发现场。也就是侦查机关仅凭一位同案犯李某的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几次供述以及一份证人证言(注意,在场的其余被告人、证人均未能准确辨认出本案的被告人周某),即认定本案被告人周某就出现在寻衅滋事的案发现场,辩护人果断作出无罪辩护的辩护方向,该案在证明周某涉案的问题上,辩护人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辩护人针对被告人周某在公安机关几次稳定的供述和辩解,总结出一个思路:也就是按照被告人周某的说法,当时他的确去过案发现场,也的确是李某驾车,周某坐在副驾驶的经过,但当日凌晨周某的驾车路线是通过A路线到达案发现场。辩护人为熟悉案发现场,故特地独自一人驾车前往案发现场(这是刑事案件的一个特质,如何能客观真实的还原案发现场,接近案件事实是刑事审判的一个要点),辩护人注意到到达案发现场的路径,其实存在AB两条路径。辩护人仔细综合的审阅了各被告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据之后,总结出一个初步判断(事实证明完全是准确的判断):被告人李某当晚与其余几名被告人共同参与了寻衅滋事犯罪,案发结束之后,被告人李某通过B路线回到自己的烧烤店,接上已经准备打烊的在烧烤店的被告人周某,然后走A路线又返回案发现场,并驻足观看几分钟之后又驾车离开。而被告人李某之所以接上被告人周某换走A路线又返回案发现场的行为的原因是为了拉上周某作为李某不在场的证人。辩护人大胆的假设了这一情节,在成功辩护之后,辩护人深感:刑辩律师有时候更像是一位福尔摩斯侦探!

本案历经3次庭审,在三次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即顺利在发问环节问到其余几名被告人关于不认识本案被告人周某、无法辨认出周某的供述以及被告人李某关于行车路线的关键性问题,在辩护人的层层追问下,被告人李某当庭翻供并承认当时被告人周某并未出现在案发现场。据此,本案指证被告人郭某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只剩一份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明力几乎为零。同时,辩护人注意到本案的被告人周某一直强调其当日凌晨一直未离开烧烤店并一直坚称有一位证人张*宝(化名)可以为其作证,但张*宝已不知所踪,但其是本案的关键证人。辩护人据此特意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要求找到证人张*宝证实烧烤店内的实际情况,历经数月,法院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并顺利找到远在异乡的张*宝做出了对被告人周某案发当天一直停留在烧烤店的有力证言,据此,案情全面告破,无罪辩护方案完全成功。20155月,公诉机关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即做出撤回对周某起诉的决定并对周某做出不起诉决定,2015515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准许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周某的起诉,周某随即被无罪释放。

周某被无罪释放当日,即全权委托傅春萍律师代理周某被无辜羁押近365日的国家赔偿事宜。经傅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申诉控告科的协调沟通,顺利为其申请到了全部国家赔偿款项。至此该案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辩护人为本案能成功无罪辩护并为被告人顺利争取到国家赔偿感到非常欣慰,虽然目前的法治发展进程还很漫长,但希望每一个无辜者都不会被错误的审判是每一位刑事辩护律师的终极目标和使命!望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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